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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幻象

1999-12-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王鸣阳 我有话说

我因患心脏病,提前从科技编辑岗位退休,赋闲在家,不免也有闲极无聊之感。好心的朋友撺掇我练习气功。不知是碰巧还是不巧,朋友们推荐给我的几个功法竟无一例外,全都包含有某种巫术,宣扬着什么超自然力。我这个总算受过科学正规训练的人,相信生命在于运动,也相信心理调整的积极作用,一句话,相信包括人体在内的自然界现象只能由自然规律或自然过程来加以解释,对于超自然神秘力量的说法绝不敢苟同,有时禁不住还会嗤之以鼻。于是,我只好不论“真气功”还是“假气功”,一律不信。联系到前些年大量见到的那些宣扬神秘现象的文章、小说,乃至电视中的气功表演,尤其是那些煞有介事的对超自然现象的毫无根据的“科学解释”,我对科学在我国知识人群中遭到如此大的歪曲,实在是感到了悲哀。我有时会想,倘若真有在锻炼意义上强身健体的气功存在的话,那么,恐怕正是求助于超自然力量的那些非科学的和(更危险的)“科学的”解释,把气功引向了歧途。

在病中,我对电视中的药品和理疗器械的广告,自然比较地留意。然而,根据我学过的化学和物理学基础知识,我怎么也不明白广告词说某种保健药品“含有十几种微量元素(或氨酸)”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为何会有超过普通食品的特殊疗效;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已知的几种物理场之外又发现了什么“生物场”,或者“生物磁场”等术语是个什么概念。于是,我宁肯相信包括医学在内的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研究成果,而不肯相信广告中的那些“伟大发现”。因为我知道广告就是广告,不是学术研究论文(何况学术研究论文也可能出错)。连带着,我对广告中引用的有科学头衔的名人和医学机构的担保,也产生了怀疑。有偿鉴定,不是常有的事吗?

在《科学幻象》这本书中,我的这种怀疑找到了理论支持。原来,科学离不开它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科学的本质与表示科学的符号是可以分离的,有时后者代表的根本不是科学,而是非科学的其他事物。对科学也是不能迷信的。对科学的“不理解的尊重”,会产生出不同价值意义的科学;科学的“绝对权威”,又会促使社会上的不同人利用它的符号造出一个貌似科学的东西来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今天的中国,科学的声誉自是50年前不能相比的。无怪乎,我孩童时期曾见过的巫婆、神汉和大仙,冬夜火盆前常听到的鬼神显灵的故事,便可以拉大旗作虎皮,利用种种科学符号包装起来,变成一种新迷信而又大行其道。我一向以为,求神拜佛的老太太们的那种无害的迷信,并无大碍,终归不能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我甚至对无奈的人们从迷信中寻求安慰还抱有某种同情。可是,中国今天的新迷信,却有绝非个别的具有科学头衔或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社会地位不低的人为之撑腰,甚至成为新迷信的领头人,这就绝非小事。他们能够为新迷信编造“科学根据”,又能为新迷信制造舆论,同时还压制对新迷信的批判。我国的宪法尊重个人信仰自由,然而,多少年来,迷信宣传倒是十分自由,反对迷信信仰科学的声音反而十分微弱,而且好像多有顾忌,转弯抹角,不能一针见血,击中要害。这难道不是“法轮功”邪教猖獗多年的一个原因吗?

《科学幻象》一书分析美国存在着的假冒科学的现象,讨论了产生这一现象的社会文化条件,并把它归因于科学普及工作的失败,同时在事实上提倡一种“欧洲科学研究精神”的科学观的科学价值。中国读者根据自己的社会体验和观察,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作者的这样或那样的观点。但是,作者把科学放在一个社会的更大文化背景中去观察,分析假冒科学现象是怎样和如何产生的,对于有志研究我国同样也存在着的这类现象的学者,对于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普通国民,肯定会有启迪作用,帮助我们在更深的层次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

(《科学幻象———生活中的科学符号与文化意义》,[美]克里斯托弗·托默著,王鸣阳译,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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